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推免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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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要求,并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现将我中心2017年拟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拟接收名额:18名(最终确定名额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3)须为能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重点大学、财经类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
    3.申请者须符合我中心对推荐免试生提出的相关学术要求。
    三、申请办法
    1.推免预申请
    推免预申请是向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进行申请,目的是在2017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之前收集有意向申请至我院的考生信息。我中心将根据这些考生信息初步确定部分拟列入推免复试考生名单。
    进行推免预申请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2017年申请推免考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毕之后,务必将两份文档更名为“姓名-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如:李元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邮件主题同样填写为“姓名-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mtec@cass.org.cn,进行推免预申请。
    推免预申请时间:7月15日—2017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日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有推免意向的考生直接在该系统提交推免正式申请,不再需要向我中心进行推免预申请。
    2. 推免正式申请
    推免正式申请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的申请,这是推免申请的必经环节。
    之前曾向我中心提交推免预申请的考生如确定正式申请至我中心,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推免正式申请(按要求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选择为推免学校,并选择“税务”专业)。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未曾向我中心进行推免预申请的考生可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正式申请。
    3. 推免复试名单确定及公示
    我中心将根据所接收的推免预申请和推免正式申请的考生信息,分批确定推免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我中心网站(http://mt.gscass.cn)公示,届时,我中心也将与名单中的考生取得联系。
    4. 被列入推免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当天需携带如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6份(见附件2)。
    (3)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6份(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处公章)。
    (4)网上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表格。
    (5)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译)作。
    (6)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TOFEL、GRE成绩单复印件)。
    (7)获奖证书。
    (8)申请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政审意见1份(见附件3)。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1张粘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张供体检之用)。
    5. 政审、体检由我中心在复试阶段组织完成。
    四、复试办法
    以下内容参考往年复试办法,2017年复试相关程序以正式公告为准。
    1. 复试时间、地点及程序将在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2. 复试内容:对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工作能力以及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 复试形式:复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税务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思维状况、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并进行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
    4. 复试分值:复试总分400分,合格线为240分。其中,笔试总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面试总分250分(含外语综合能力测试50分),合格线为150分。
    五、特别说明
    1. 未经我中心复试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2. 未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3.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以及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推免申请者不予录取。
    4. 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请我院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我院按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 申请者如对推荐免试工作存在异议,可向我中心复试考核小组提起申诉。
    6. 在2017年招收推免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推免生招生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做相应调整。
    7. 有关2017年推荐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我中心2016年9月份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行政楼335室)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1360976 / 81360820(暑期以邮件回复为主)
    电子邮件:mtec@cass.org.cn
    网 址:http://mt.gscass.cn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2016年7月11日


    附件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2017年申请推免考生信息一览表../upload/201607/2016711162232591937675.xlsx
    附件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upload/201607/2016711163125282878475.doc
    附件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upload/201607/20167111633191632923105.pdf